top of page
第十三屆新傳獎參賽辦法
 

一、徵稿對象:全國大專院校(含技職院校)學生(不含研究生)

二、徵稿時間:2015/11/22(日) ~ 2016/3/8(二) 為止,以郵戳為憑。

三、參賽資格:

一年內(2015/2/28~2016/3/1)由學生所製作的新聞報導與節目,須在學生媒體、學生刊物、專業新聞網上擇一發布過或由教授蓋章推薦,報名時需檢附學生證與作品連結,以備查證。

 

四、報名方式

  • 郵寄地點:一律以掛號方式郵寄至「62102 嘉義縣民雄鄉大學路一段168號  傳播系辦公室收」,信封上請註明「第十三屆新傳獎」字樣。

  • 報名費用:每件作品酌收報名費100元。

  • 報名相關文件:報名表、學生證正反影本、作品授權同意書與作品原創切結書、一律採用本單位制式表格相關文件可至這裡下載。

 

五、獎項類別 (點選獎項及有更詳細說明)

 

平面類:

最佳平面新聞報導獎最佳平面專題新聞獎最佳平面新聞評論獎最佳客家平面新聞獎最佳原住民平面新聞獎

 

廣播類:

最佳廣播新聞報導獎最佳廣播專題新聞獎最佳廣播新聞節目獎最佳客家廣播新聞獎最佳原住民廣播新聞獎

 

影音類:

最佳影音新聞報導獎最佳影音專題新聞獎最佳影音新聞節目獎最佳客家新聞報導獎最佳原住民新聞報導獎

最佳紀錄片獎

 

※各獎項詳細說明及作品格式限定請至這裡查詢

 

 

六、報名注意事項

報名表

  • 報名表請詳細填具申請表格所列之各項資料,並加蓋系所印章,如係共同完成者,只需一名代表填寫報名表即可。

  • 內容摘要之說明,應就作品名稱、製作緣起或製作架構等詳細敘述。

 

學生證正反影本。

  • 應包含所有製作同學之學生證。

  • 學生證背面需有在學註冊章,以證明為在校學生。

  • 若學生證背面無在學註冊章,得請系辦公室開立在學證明,並加蓋系所印章。

  • 學生證影印務必清晰,足供主辦單位辨認。

 

參賽作品授權書

作品原創切結書

作品光碟

 

六、版權注意事項

  • 得獎之作品,倘有侵害他人權利、非自行製作或違反政府法令情事,經查證屬實者,將取消其入圍及得獎資格,並追繳其已領得之獎金、獎狀或獎盃。

  • 本報導獎自受理報名時起,至頒獎結束之期間,為擴大活動之宣傳報導,參賽作品之著作人同意授權新傳獎主辦單位無償使用;且得獎者之作品亦得由新傳獎主辦單位日後非營利無償使用。

 

七、其他注意事項

  • 每份報名表限填一個作品資料。

  • 一人一個獎項最多可報名三個作品。

  • 一作品限報一獎項。

  • 若同時報名同類獎項,可將所有作品燒錄成同一份光碟,並以資料夾分類。

     例:平面新聞報導、平面新聞評論等……。

  • 若同時報名兩類以上之獎項,亦可將所有作品燒錄成同一份資料光碟中,並以資料夾分類。

    例:廣播類-廣播新聞報導、影音類-專題新聞報導等……

  • 每件作品酌收報名費新台幣100元,若報名作品不只一件,則以作品數累加。

  • 參賽作品非原播出內容、總長度不符規定,或發表作品人與報名者不同,均視為資格不符,不予受理。

  • 參加競選的作品及所附資料,無論得獎與否,將不予退回。

  • 若不符合參賽規定,不予受理。

 

八、評選方式

由主辦單位邀請新聞業界及學者組成評審團,共同評選出優勝者。評審過程將分兩階段,初審和決審,並於初審結束後公布入圍名單。

 

九、參賽作品規格

請參閱

報名Q&A

Question & Answer

下載報名文件

download

查看個獎項詳細規則

More informaiton

bottom of page